长春建筑学院7项成果荣获2026年吉林省教学成果奖

发布者:主站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6-09-29浏览次数:10

近日,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吉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《关于表彰2026年吉林省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的决定》(吉人社联〔2026〕49号)。本次省级教学成果评选中,学校7项成果斩获省级教学成果奖,获奖数量与获奖层级较上一届实现大幅跃升,这既是对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、专业内涵建设、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工作的高度肯定,更是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印证。

获奖成果中,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斩获4项奖项,包含二等奖1项、三等奖3项,《跨界融合・体系再造・项目贯穿—AI+复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》等一批立足学校办学定位、扎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自主教改成果脱颖而出,充分彰显学校长期深耕教育教学改革积淀的硬实力;作为合作完成单位收获3项奖项,包含特等奖1项、二等奖2项,充分体现学校坚持开放办学、跨校协同,整合优质育人资源的突出成效。独立攻关与协同共建双向发力、互为支撑,构建起特色鲜明、实践成效突出的教学改革新格局。

荣誉既是肯定,更昭示全新起点。当前学校迈入高质量发展关键阶段,教学成果培育已经从阶段性集中申报转向常态化系统培育。立足本次获奖的良好基础,学校将以此为契机,锚定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,把教学成果培育摆在教育教学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,系统构建系统化、梯队化、长效化的教学成果全链条培育体系。通过强化顶层统筹,完善递进式培育工作机制;紧扣中心任务,锻造辨识度高的教改育人品牌;抓实过程培育,筑牢成果实践检验根基;深化成果转化推广,构建良性教改生态闭环,多措并举夯实成果储备、全力冲击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。

省级教学成果奖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的“试金石”,更是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“助推器”。下一步,学校将以本次获奖为新的起跳点,秉持务实笃行的工作作风,持续深耕教育教学改革、精耕细作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,全面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,奋力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,为吉林省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。 

来源:高等教育研究中心

初审:柳玉玲

复审:冯永

终审:李英杰